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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科

 

 

學習目標

分為三個範疇:知識和理解、技能和過程,以及價值觀和態度。.

 

  • 知識和理解

       讓學生能理解化學現象、事實與規律、原理、概念、定律和理論;明白化學詞彙、術語和規則;認識日常生活中與化學有關的一些應用事例;理解進行科學探究所用的方法。

 

  • 技能和過程

讓學生能:

  1. 透過科學思維明辨自然界的各種模式和變化,從而預計可能的趨向;進行邏輯推理和實驗,查驗各種理論和概念;將新概念融入已有的知識架構,並將之應用於新的情況。

  2. 透過科學方法、科學探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找出與科學、社會、科技和環境相關的難題,並提出相關問題。

  3. 基於證據和論據作出決定;以適當的科學原理支持所作的判斷;在作選擇時提出適當的理由。

  4. 選用適當的儀器和物料進行實驗;安全地處理化學品和適當地使用儀器;依照程序進行實驗和準確地記錄觀察結果;闡釋觀察及實驗數據。

  5. 搜尋、蒐集、重整、分析和演繹不同來源的科學資訊。

  6. 運用適當的符號、化學式、方程式和規則;闡釋由文字及以口述、圖表、數字、表列和圖象代表的數據;清晰和符合邏輯地組織及展示意念和論據。

  7. 發展研習和自主學習的技能,以改進學習的成效和效率;發展終身學習所需的基礎學習習慣、能力和態度。

 

  • 價值觀和態度

       培養對科學探究的好奇心和興趣;堅持客觀觀察和誠實記錄實驗結果,從而培養正直的品格;體會化學是一門不斷發展的科學,並了解其局限性;關注化學對社會、經濟、工業、環境和科技所帶來的影響;在瞬息萬變、以知識為基礎的社會,體會終身學習的重要性。

科主任

盧䁱雪老師

成員

鄧恩儀老師

實驗室技術員

林嘉莉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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